Sunday, October 14, 2007

(12)两只手的博弈

我在前面介绍了政府介入医疗活动的理论基础,提到了两只手,一只是无形的手,指的是经济规律,另一只是有形的手,指政府行为。在主流经济学家眼中,市场这一人类特有的现象是具有先念性的行为,即市场是经济活动的缺省配置,我们要选择其它行为模式要有充分的理由,这就是为什么科斯要问为何市场里会有企业。

为什么市场要优于社会组织活动呢?就一般经济活动而言,市场具有最少的操作成本,最为公正,能实现现有经济资源的最佳搭配。在普通的市场交换中,只需要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经济资源的交换即可以发生,如果通过组织分配,则一定要有第三方介入,收集需求信息,制定分配规则,再分配到双方,很明显,组织分配有极高的分配成本;在组织分配过程中,双方都可以私下为分配者提供额外补偿换取经济利益,或者分配者干脆直接可以对双方课以重税,增加自已分配名下的份额,或者缺乏有效信息,分配者不够聪明,只能随机或平均分配,基结果是分配不公正,生产者可以完全丧失生产动力;由于人性的自私,在组织分配的过程中他们可以通过提供不真实的信息获利,而分配者受限于人的有限理性,信息的量与质,分配者只能用简单规则来分配,这些简单规则会忽视许多的市场因素,比如我们常说情人眼里出西施(Beauty is in the eyes of the beholder),就会涉及对同样的事物,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评价,同一个人会在不同的时间与环境下有不同的评价,这些人的喜好与评价标准出于主观,在分配状态下属于几乎不可能收集到真实信息的信息,组织分配就必然要忽略这些因素,其结果是组织分配永远达不到佩雷多效益,但我们如果允许人们自由交换,佩雷多效益就容易实现了,因为对A估价高而手头A少、对B估价低而手头B多的人,必然会寻找对A估价低而手头A有剩余、对B估价高而手头B不足的人,加以交换,同样多的经济资源,产生更多的效益。

既然谈到了交换的先天优越性,我就再唠叨一下货币与商人的作用。在上面的论述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潜在的危机,如果存在三种物质及三个人,甲多A需 C,乙多B需A,而丙多C需B,那么这三个人应该可以发生交换而使总体效益增加,但三个人必须同时参加交换,这在现实中会很麻烦,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这类交换可能不发生,推而广之,现实生活中人如此之多,需求如此之繁杂,大部分的物物对换几乎不会发生。在经济生活中两个远比工业革命更为重要的元素产生了,那就是货币与商人,有了货币与商人的交换,使得工业革命与现代经济成为必然。国人向有轻视商业的心态,中国历代政府易行重农抑商的国策,传统道德中认为商人重利轻义,把物质从一处移到另一处(或从一个时间移到另一个时间),从中获利是不劳而获,完完全全地忽略了商业的真正价值—它使得交换成本变得极低,也使得大规模的交换成为可能。有了货币与商人,甲乙丙之间的物质交换就必然发生,甲就可以把他用于寻找交换机会的时间用于生产,产生更多的社会财富,否则,甲就只会生产够自已用的A,其余的时间低效地生产其它生活元素,或者叉麻雀(国人叉麻雀成风,就在于商品交换仍有极大欠缺)。

注意我上面所谈的交换是市场交换、价值交换,不是等价交换,因为等价交换在理论上是不会发生的,那是忽悠(看似有理)的理论(对于与等价交换相关的理论,一定要使用奥卡姆剃刀—Occam’s Razor,其忽悠之处则无所遁形),实际上交换活动产生的价值如果不能克服交易成本,也不会发生。真正等价的交换是我用十元钱换你十元钱(不是银行或朋友之间的换钱服务),没人做这种无聊的事。自由交换之所以能发生,那是因为付十元钱的人认为物有所值,超过十元钱的价值,而卖方则认为钱有所值,商品与服务对卖方来说低于十元钱的价值。都有所赚,买卖才能实施,社会总体效益才会增加。买卖双方经常发生的讨价还价,是在讨论如何分配买卖成交后多出来的效益,有时交换明显可以增加总体效益,但买卖双方不能对增加效益的分配达成协议,也会让交换落空。对于商家的价格策略,可以发生单个商品低于成本价的情况,比如零售业的低价导引(Leader Pricing或Loss Leader Pricing),在这种情况下,就当以商家的目标价格(即预计综合购买量的总价格)作为对比指标,而不是单个商品的价格。

基于上述讨论,市场成为优先经济行为模式就非常容易理解了。如果我们去掉市场交换的先念性,即市场先于政府组织而存在,只考虑市场交换的效益,我们就会很容易理解,所谓的市场失败,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政府失败,社会组织的失败,即政府与社会组织没有最大程度地维护市场交换。

我前面提到了市场交换是人类特有现象,A麻雀用它的羽毛去换B麻雀的蛋,那是童话中的现象。市场交换是人类社会自然选择的结果,具有高度的真正的集体智慧。社会组织在高等生物中常见,低等生物中也不少见,起码家庭这一社会组织结构在许多的生物中都能观察到。我把市场交换提到人兽之别的高度,就是要指出市场经济是最为理性的人类结构,是指导中国改革的明灯,无论是在医疗卫生领域,还是其它领域。政府行为的基础,就是维护与发展这种结构,而不是破坏它。

市场交换是一种后天结构,它需要社会组织结构作为基础。最起码的,市场交换是基于自愿的原则,一个社会不能提供这种安全与自由,那么市场交换就会受到最大程度的抑制,所以说动乱的社会,绝不会有多大程度的经济发展。其次是明确的交换规则,明确的交换规则也是交易的必要条件,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大部分的规则以道德的形式加以固化,但道德的约束力差,现代社会则会以法制的方式予以肯定与固化。当然法制的前提是交易规则要得到履行,中国不懂法不执法的警察与乌烟瘴气的司法体系,起码压制了国民经济数个百分点。

回到前一章讨论的三个市场失败,如果不以市场经济为先念性的选择,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这些失败并不是市场交换本身的失败,而是市场交换缺乏足够的社会组织保障使得它不能达到应有的效益。纯市场条件下发生的垄断是极少的,即使有,也对商品交换产生不了很大的负作用。比如说微软视窗操作系统,某种程度而言算是市场条件下发生的垄断,但微软是否可以长期地操控垄断价格呢?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寻正跟广大网友与电脑用户一样,厌恶不时要付大价钱更新操作系统,但在理论上微软并不能长期获得垄断价格,其原因,就在于市场上有其它操作系统可以随时取微软而代之。尽管不少人喜欢Linux系统的开源特性,认为操作系统就不当收费,但我认为这种模式并不可取,因为它极易破坏市场规则,不能维护市场交换的稳定性,所以我可以预言,不付费的操作系统,永远不可能取代付费的操作系统。对国人而言,垄断几乎肯定是长期政府行为的后果,就不多讲了。

我用不完全交换一词就已经暗示了这种市场失败并不是真的市场失败,相反,是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失败,一旦交换得以完全,社会效益马上实现最大化。政府的作用,就是要认识不完全交换,通过政府干预使得交换完全化。

强迫交换严格地说不算市场交换,政府的作用就是要转化(不该发生的则要制止)这种交换为正常的自由的与公正的市场交换。政府很容易说,对,抢劫不应该,但对不适当的税收,同属强迫交换,非民主政府常常三缄其口,而民主政府则常常被问责。因为信息而发生的不公平交换,政府则有责任管理交换信息,从而使公平公正的交换成为可能。

我的上述讨论确定了一个原则,那就是政府行为应当保障、促进、与发展自由的、公正的、与低成本的市场交换,换一句话说,叫有形的手适应无形的手,加大无形的手的作用,通过无形的手去起作用,也就是说,政府行为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应当遵循客观规律与利用客观规律在现有的经济基础上扩大社会效益。科学执政不是说有科学知识基础的人当官就行了,科学执政有一系列的行为标准与模式,以后再详述。

我要进一步地阐述如何应用这个原则指导政府行为,在这里就要引用另一个经济学的分支:博弈论。我在以前就表明过我不善长经济学中的数理模型,因此我的讨论不会用到任何公式与数理分析,更侧重介绍原理和概念,有兴趣深究的,请查阅相关资料。

大多数介绍博弈论的著作都会用经典的“嫌犯困境”(Prisoner’s Dilemma)开始。因其易懂,我也以此展开我的讨论。警察抓了两个缺乏证据的嫌犯,分开关押,提供了如下的免罪条款,如果其中任何一个抢先告发,提供证据,那么他就会获得一年的轻判,但如果他被对方揭发,或者警察找到证据,那么他就会获得十年刑期。显然,如果嫌犯可以串供,他们的最佳选择就是不告发对方与自已,可以求得无罪释放。但被分开关押不能串供,他们就有被对方告发获刑十年的可能性,而自已首先告发,可以获得一年的免罪保证。对单个嫌犯来说,最佳选择可能是认罪告发。

博弈论的基础就是在受一定条件的限制下,出现了复杂的市场交换,市场交换中社会效益未能最大化,就这样的讨论而言,嫌犯困境并不是一个合适的例子,因为聪明的警察实现了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嫌犯没有实现他们的利益最大化。回到医疗领域,我一开始就讲了一个医生的嫌犯困境,医生与患者要进行交换,政府规定医生不能收取费用或极少费用,但医生可以通过药品与检查获得额外利润,患者可以拒绝医生的服务,或者接受不必要的药品与检查,显然拒绝服务不是医生病人的最佳选择,大家进入一种极为浪费资源的服务方式。医生与患者搏弈的结果,离理想的交换状态相去甚远。(医患的具体博弈,见附件一)

博弈问题的设置与存在往往都有起码一个有形的条件限制,修改或者移除这些条件都会影响平衡结果。上述的个案虽然只涉及小范围内的博弈实验,其形成的交换平衡状态却是大系统博弈的结果,也就是我的题目上所说的两只手的博弈。更为详细的阐述就是有形的手可以改变市场条件,而无形的手也会作用于新的市场条件形成有形的手未曾预料到的新的平衡关系。如果有形的手的所改变的市场条件不符合市场交换原则,其结果可以肯定为一种畸形的市场平衡。我们可以叫这种情况为无形的手压倒有形的手。

我在以前举过牛奶掺水的例子,追求自我利益的商业交换个体是不会做赔本买卖的,这是一个为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必须遵守的原则与原理,所以政府绝对不可能把牛奶限制到成本价以下,除非提供直接的补贴,而直接的补贴是一种隐性价格,所以前述定理仍然正确。要控制价格,必须在成本以上控制价格,这就是我所讲的市场原理所揭示的真理,即使是在成本以上控制价格,也是很危险的事,因为很容易打击到生产者的积极性,最终损害各方利益,损害政府政策想要保护的人的利益。

在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博弈非理性平衡常常是市场不充分或市场缺乏所致,最常见的是在公共产品与公共资源领域。比如说草原上放牧,当草原是一种公共资源时而且有限(相对牧人人口)时,过度放牧就不可避免,这是因为草原本身没有成为交换物品或服务,所以博弈的结果就是过度放牧,将草原私有化、产权化从而变之为交换物品,这种博弈便可以马上终止。其它的如水资源,河流,垃圾处理,污染等等,解决资源的不合理配置的最佳方式就是将之市场化,交换化,博弈将不复存在。

有人会感到奇怪,因为他们觉得寻正在这儿异想天开,他们会说,那如何把空气市场化,如何把公共卫生市场化,如何把政府市场化?空气市场化相信凡有呼吸障碍在医院内接受过输氧的人已经不陌生了,公共卫生市场化与政府市场化却正是寻正要呼吁的,中国缺乏专业人才与专业精神,都可以因为公共卫生市场化与政府市场化而大大受益。

一个生产汽车的公司可能会在市场上买到大部分的零配件,但并不是所有零件都可以买得到,公司汽车独特的设计会有相当一部分的配件自已生产,早期的汽车公司可能大部分的零配件都是自已生产的。买汽车和买早餐是不一样的,后者会列出一份各种配件的清单,咖啡多少,面包多少,还有调料等等,最后是总计加税,汽车并不分轮子多少,骨架多少,还有方向盘等等。汽车总价几何,生产轮子的与生产发动机的虽然同属一个公司,但最后还是要就总价分成的,不然很难确定谁作了更多的经济贡献,哪一些工人应得到奖励,这里面就有一个内部定价机制,叫转移价格(Transfer Price),或者影子价格(Shadow Price)。没有这样的机制,公司的管理就容易混乱,激励机制不到位,工人就怠工,最终散伙关门。

面临激烈的竞争,汽车市场就很发达,转移价格常可以因市场价格而定,即公司内部生产的发动机,可以比照市场上售卖的发动机定内部价格,缺乏竞争的行业,比如医疗,内部价格就不容易确定。内部定价就是模拟市场交换,从而寻求最佳效益。我们必须意识到,在大多数国家模拟市场交换都是有税收上的优势的,即内部交易是免税的。即使有这种税务优势,仍存在一种趋势,那就是大的公司让零配件的生产单元独立成为真正的交易个体,从而增加真正的市场机制,实现更强度的社会分工,很明显,这种情况说明市场交换带来的效益起码要高过内部交易的免税额度(相对于市场益利率,这免税额并不小)。

著名职业经理李*艾柯卡曾夸口他用二十五个人可以管好美国政府,他的出发点就是政府应当象企业一样地管理。我在如今所提倡的政府问责制基础上扩充,就变成了政府要市场化,公共卫生要市场化。市场化并不是说政府服务要象市场中的叫卖一样,而是说其管理要服从市场原则,能够由市场提供的服务,要推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

市场原则讲究价值交换,有投资就得要问效益,有预算就得要问工作完成情况。市场中如何追求价值,如何采用转移价格,如何签定协议,如何按协议追究违反协议的行为及后果,都是政府与公共卫生市场化的指导原则。

我不指望中国政府的领导人能有这么大的魄力,但是我还是要指出这种可能性来,我们如果拍卖卫生部的预算,允许国内外私人公司竞标,允许现任卫生部的官员们投标,允许现任卫生部长投标,只要有公正的程序,我相信中国的卫生工作三年之内可以大变样,再遇萨斯的可能性大降,中国的个人医疗服务危机可以适当缓解。

政府的收入都源于税收,垄断效益,或者是货币发行收益,这些收益,最终都来自市场,也就是说,即使你终身未交过一纹钱的个人所得税,你都为政府的收益买过单,是铁定的纳税人。政府的预算不是说我们非得要有一个卫生部长摆在那儿好看,每五年一换,纳税人支付他的工资福利(包括隐性福利,隐性福利并不一定指腐败,可以是正当的隐性福利,比如成就感,声誉等等),我们就是在向他购买服务,直到今天,有点遗憾,好象我们都在做赔本买卖,不符合市场原则。

在公共卫生领域,我们可能支付不足,导致公卫人员同医务人员一样,当投入不足时,他们就自动降低服务质量,我们让他们检查餐馆,他们跑进餐馆吃白食,乱开票,吃着白食的就填优,没吃够的就画劣。我们必须认真检查公共卫生人员与我们之间的交换,是否在社会增加效益的分配上合理,因为国家对他们的亏欠,将会增加他们毁约不作为的风险,如果我们没有亏欠他们,则要缔结一个合理的商业交换条约,清楚地表明他们的责任,在他们未能履行条约条款时追回我们的损失。

对于市场能承担的交换活动,无论是政府服务,还是公卫服务,应该尽量市场化。比如说公卫的各种实验室检测与测试,完全可以市场化,医院的检查与实验室检测,可以同步市场化。市场化以后的检查与检测,可以取得更大的规模效应,人员更加专业化,结果更为可信。如果卫生行政单位指定餐馆样本必送自已开办的实验室,收费多半远高于市场价格,结果可信度极低。同医患博弈一样,如果公共卫生人员靠垄断地位,靠非专业服务取得额外的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就在于直接将那些额外利益送到他们手上,换取有质服务,以抵消资源浪费与低质服务的副作用。

关于市场交换与市场化的论断,我想以圣经里耶稣讲的一个故事作结,一个离家远行的人把他的家业交给三个仆人,按照各人的才干,一个给五千,一个给三千,最后一个给一千,当他回来的时候就检验各自的收成,那领五千的赚了五千,那领三千的赚了三千,主人高兴,让他们继续管理他们手中的家业,唯有那领一千的人来到主人面前说,我把你的银子埋在地下,稳妥地保管着,这是你原有银子,主人就发怒,斥责他的懒惰,夺取了他的那一千,交给那有已经有一万银子的仆人管理。没有合理的交换,就没有增加的效益,就会落到第三个仆人的境界。中国的医疗与教育,在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很象第三个仆人,抱残守缺,难以面对主人。

附件一:医患在价格管制下的搏弈




















医(收益)患(就医效益/经济损失)



患者拒绝治疗



患者按受治疗



医生拒绝治疗或降低质量



(0) (-200/0)



(10) (-150/-10)



医生治疗附加额外收益



(0) (-200/0)



(60) (-50/-100)




可能的最佳选择(去价格管制):(80)(-10/-80



注:多余的药品降低治疗效果,多余的检查增加患者不适与痛苦,上述医疗服务只针对医生服务,不包括应使用的药品、检查,以及它们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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